加拿大家庭团聚申请中有变更情况

加拿大移民局关于家庭团聚类申请中情况变更的处理 1. 申请过程中新增家庭成员 可以添加新生儿或新申报的家庭成员(如子女、配偶)。 担保人的子女:无需重新评估最低必要收入,但需支付费用并通过体检及背景审查。 其他亲属(如父母的受扶养人):需核实担保人是否仍满足收入要求(LICO或LICO+30%)。如不满足,申请将被拒绝。 魁北克省的担保人:如需新增家庭成员,必须通知魁省移民部(MIDI)。 最终批准需待所有新增要求(费用、资格、体检)满足后方可签发。 2. 主申请人变更 仅适用于父母或祖父母团聚申请中主申请人去世的情况。 surviving配偶或伴侣可作为主申请人,前提是其本身也符合担保人的父母或祖父母身份。 继父母或继祖父母:可能需要人道主义同情(H&C)理由豁免家庭类别要求。 流程:CPC-M会要求更新表格,原申请的锁定日期维持不变。 3. 配偶、同居伴侣或事实伴侣类别的转换 申请人须在申请时明确申报正确的亲属关系类别。 如关系状态变更(例如同居伴侣→已婚),必须在申请最终确定前通知IRCC。 无需重新提交担保承诺,但需确保关系仍符合法律要求且真实。 若原申请被拒后结婚:须重新递交申请并支付费用,原申请不会重新审理。 4. 担保人情况变更 签证签发需基于有效的担保承诺。 如担保人资格存疑(如收入变化),CPC-M将重新评估。 重新评估以收到新信息前的12个月收入为依据。 仅在申请人满足其他所有要求时,才需请求收入复核。 核心要点总结 新增家庭成员:部分情况豁免收入审查,但需完成其他流程。 主申请人变更:仅限父母/祖父母申请,且需符合独立资格。 关系状态变更:必须主动申报,移民局不自动重新评估。 担保人资格变动:仅当实质性影响申请时触发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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