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 拒绝纳税人为其探望的父亲住院期间提供医疗费用抵免
海外新生活 ³⁰⁶²⁶²⁵⁵⁸⁷2024/5/20697 阅读

医疗费用税收抵免(METC)是最受欢迎的税收抵免之一,每年有500多万加拿大人申请,它为符合条件的个人为自己、配偶或同居伴侣或受抚养亲属支付的高于平均水平的医疗或残疾相关费用提供税收减免。
根据《所得税法》,您可以为您自己、您的配偶或伴侣以及您 18 岁以下的孩子支付的费用申请 METC。
这项联邦税收抵免的价值是通过将最低个人所得税率(15%)应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金额,超出您净收入的3%或$2,759(2024年)中较低者的部分来计算的。可就在提出申请的课税年度结束的连续12个月内支付的费用申请抵税额。此外,还有各种不同比例和最低支出门槛的省级和地方医疗费用抵免。
对于代表受抚养亲属(未成年子女除外)支付的医疗费用;,您可以申请超过受抚养人净收入3%或$2,759的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两者中较低者)。对于医疗费用税收抵免METC的目的,符合条件的家属包括成年(孙子)子女,(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叔叔,阿姨,侄子和侄女,前提是他们依赖你的支持,并且在一年中任何时候都是加拿大居民。
上个月判决的一起税务案件涉及一名纳税人为其父亲支付的医疗费用。2019年5月,这位纳税人的父亲持加拿大访问签证,计划在加拿大停留约两周。不幸的是,他的父亲心脏病发作,在加拿大住院8周,直到2019年7月。
在住院期间,他需要急症治疗,然后是康复治疗,由于他的父亲不是加拿大居民,这不在省卫生保健系统的范围内。不幸的是,他于2021年11月去世。
法官指出,“为了避免有人认为加拿大的医疗保健是‘免费’的,”这位父亲的医疗保健费用总计超过 $18,700,,而纳税人作为一个“尽职尽责、有爱心的儿子”,支付了这笔费用。纳税人随后在2019年的纳税申报表上申报这些费用,作为受抚养人(他的父亲)的合格医疗费用。加拿大税务局随后驳回了他的要求,纳税人对此表示反对,并将此事告上了税务法庭。
法官明确阐明了为家属申请医疗费用的法律,将其分为三个部分。为了能够为家属申请METC,医疗费用的接受者必须以某种方式与纳税人相关。其次,受助人必须依赖纳税人的支持。最后,如果受抚养人不是纳税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或(孙辈)子女,他们必须是“一年中任何时候居住在加拿大”的亲属。如果受扶养人不是纳税人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孙辈)子女,他们必须是在一年中任何时候都是加拿大居民。
第一个条件显然已经满足,因为纳税人支付了其父亲(符合资格的亲属)的医疗费用。至于抚养权,法院认为,父亲在加拿大期间,“实际上完全依赖”儿子。为了让他父亲能够出院并最终离开加拿大,为支持他父亲的治疗、住宿和康复而支付的费用全部由纳税人支付。因此,本案唯一有争议的问题是居住测试,特别是“一年中任何时间居住在加拿大”这一句话的含义。
纳税人将此短语解释为“在特定年份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间的任何时间合法居住在加拿大的人”。由于他的父亲获得了最长六个月的合法签证,而他的访问时间约为8周,包括他在医院的时间,纳税人认为这应该构成在加拿大的居住。因此,他的父亲在他逗留八周期间是加拿大居民,并产生了医疗费用。
CRA不同意这一观点,并指出《所得税法》在将加拿大居住作为征税基础时,使用了普通法对居民身份的定义,该定义包含“在加拿大通常居住”的概念。
法官指出,“一年中任何时间居住在加拿大”一词在该法案中出现了 17 次,也许最重要的是,该词出现在该法案的主要收费条款中,在该条款中,居住构成了加拿大税收的基础。在他看来,要成为“加拿大居民”,以便为受养人申请METC,“应该使用正常的居住规则,否则适用于(法案)的其他部分,以产生一致的申请。”
换句话说,这个案件归结为父亲是否可以在2019年的任何时候被视为“加拿大实际居民”。由于父亲此行的目的是在有限的时间内探望他在加拿大的儿子和其他家庭成员,而且,如果不是心脏病发作,他将在两周后返回家(他的普通居住地),因此根本没有证据表明父亲打算留在加拿大。
正如法官所写,父亲“除了一次短暂的访问之外,从未改变或从未打算将他的意图、习惯或住所改变到加拿大,由于心脏病发作,不可避免地又推迟了六周。他并不是真正的居民。”
结果,法官驳回了纳税人对 METC 提出的索赔,理由是他的父亲不是加拿大的普通居民,而他为他申请了医疗费用。
https://ca.yahoo.com/finance/news/cra-denies-taxpayers-medical-expense-160724809.html
评论
还没有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