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境内申请工作许可Sunshine ·2025/5/11·510 阅读 1/当前持有工作/学习许可的人士及其家庭成员: 持有有效工作或学习许可的人士,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同居伴侣、未成年子女)。 2/根据相关条款,无需工作许可的人员: 已在加拿大无需工作许可工作(如紧急服务提供者)但需为第二份工作申请许可的人员。 不包括商务访客。 3/临时居民许可 (TRP) 持有人及其家庭成员: 持有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TRP(通常因特殊原因签发给不可入境人士)的人士及其家庭成员。 4/难民申请人及无法执行的离境令: 已提交难民申请或受无法执行的离境令约束的人士(例如因原籍国存在风险而无法离境)。 5/特定类别的境内永久居民申请人: 符合以下类别且已被认定有资格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境内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 住家护理员 配偶或同居伴侣 受保护人士(已获批难民) 人道主义与同情理由 (H&C) 申请人 6/境外签发的工作许可(非入境口岸签发): 工作许可已由加拿大境外使领馆批准但未在入境口岸签发的申请人。 7/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申请人: 墨西哥公民(临时居民)可申请NAFTA任何类别的工作许可(如专业人士、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美国公民(临时居民)仅可申请NAFTA专业人士或公司内部调动类别的工作许可。 8/外国驻加机构工作人员: 持有加拿大全球事务部书面许可、在加拿大外国使领馆或高级专员公署工作的人员评论还没有评论。在 App 里参与评论收藏文章